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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贿赂砸出白酒市场


佛山市工商局破获一起商业贿赂案,揭开酒类行业潜规则冰山一角

向酒楼支付50多万元入场费,即可获得酒楼内的白酒经营权。市工商局昨日通报一起酒类商业贿赂案,南海一家白酒贸易行因向多家酒楼行贿被处罚。

专业“线人”卧底掌握情报

市工商局去年接到群众举报,得知南海一家酒类贸易行可能通过商业贿赂,垄断佛山区域内某啤酒和某白酒的经销。经工商人员初步调查,该贸易行经营组织十分严密,高级管理人员中不乏研究生学历人才。为了掩盖公司本身的财务问题,其办公地点甚至不设在企业登记的住所,而是另外租用某小区住宅进行办公、存放财务资料。为了找到破案突破口,工商办案人员派出了专业线人,深入到该贸易公司“卧底”,摸清公司的运作情况。

50万元贿赂“砸”开酒楼大门

去年94日,在掌握了第一手的情况后,市工商局执法人员直捣当事人存放财务资料的居所进行检查。发现该贸易行为了销售某白酒,与某餐饮食品有限公司等各家酒楼达成口头协议,从20059月至工商部门查处之日止,通过向上述各单位支付入场费,获得在各家酒楼内经营某白酒的资格。

检查发现,该贸易行共向对方单位支付了53.8万元入场费,实现了94.32万元的某白酒销售额,由此获得税后利润34.83万元。当事人支付的这些入场费,只是从企业的小金库支出,并没有记入企业的法定财务账中。工商部门依法责令该贸易行立即改正商业贿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3万元,没收其违法所得34.83万元。

酒类入场费已是行业潜规则

“在竞争异常激烈的酒类销售中,酒家饭店向厂家或供货商收取进场费的做法已成为商界的一个潜规则。”佛山一位资深啤酒经销商透露,近年来随着餐饮业日趋火爆,酒类通过饭店的销售量越来越大,收取进场费的做法已十分普遍,且每年的费用都在涨。不少酒类厂家也希望通过行业行风整顿,减轻进场费的压力。

对此,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酒类经营者通过与销售商签订合作协议向他们支付入场费等方式,使其多销售甚至只销售自己的品牌酒,在一定程度上排挤其他经营者,限制消费者的选择权,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所禁止的商业贿赂行为。工商部门将对这些行为严肃查处,以维护正常有序的市场环境。

来源: 酒之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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