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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长城”葡萄酒被罚1万元


39,西充县工商局对西充县城某超市销售商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未售出的侵权葡萄酒110瓶;罚款10000元。

经查,该超市于去年5月从销售商田某处购进4家企业生产的“长城”干红葡萄酒120瓶:其中(香港)中粮长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城”干红葡萄酒精品48瓶和2002“长城”干红葡萄酒6瓶以及监制的“长城”1998陈酿干红葡萄酒24瓶;中国民权印象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999“经典长城干红”42瓶。经认定均为侵犯商标持有人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长城”文字及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总货值金额5580元。

 

来源: 酒之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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