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县公安局侦破一宗制贩、假冒某品牌酒案件,缴获某品牌假冒酒150箱,涉案金额1.5万元。
近日,某品牌酒销售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清新县某小商店有该品牌的假酒出售,于是向清新县公安局报案。接报后,该局经深入调查,发现位于县城振兴市场附近一小商店内确实有该品牌的假酒出售,于近日进货100箱,并掌握了制假窝点。于是,该局立即采取行动,于3月10日下午5时许,在位于县城芋头岗村一出租屋的制假窝点内缴获一批制假设备、工具,抓获了店主马某,在该店仓库起获该冒牌酒150箱。并于该仓库附近的车辆保管站,抓获了刚从外面收购该酒酒瓶回来的2名嫌疑人。
经查,此2名犯罪嫌疑人黄某明、罗某亮对制造假酒,并贩卖给马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马某亦供认对外销售此品牌的假酒有260多箱。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