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因啤酒瓶爆炸而引发的马拉松式的赔偿纠纷,最终以上虞市妇女陈秀珍获得16,800元的巨额经济补偿而画上句号。据了解,这是迄今为止上虞因啤酒瓶爆炸而引发的金额最大的补偿案。
回放:啤酒瓶炸断了两根脚筋
尽管离去年7月7日被啤酒瓶爆炸炸伤左脚已经整整9个多月,但上虞市梁湖镇吴家楼村开便利店的陈秀珍仍对此记忆犹新:“那天中午我抱了一箱啤酒,打算放进冰箱。这箱啤酒是由浙江英博石梁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石梁’啤酒。”可是,在摆放过程中一瓶啤酒突然爆炸了,陈秀珍的左脚顿时血流如注。经医生诊断,陈秀珍左脚两根脚筋都断了。
索赔:金额高达4万元
从去年7月底开始,陈秀珍的丈夫陈震林四处奔波,为妻子讨说法。“我觉得我妻子的左脚被啤酒瓶炸断脚筋,关键责任在于生产厂家,因为这种啤酒瓶‘超期服役’已经有好多年了。所以我们要求厂方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累计4万余元。”陈震林说。
“石梁”啤酒目前已成为上虞销量最大的啤酒,所以厂方对这起爆炸事件十分重视,多次派代表到医院看望陈秀珍。去年8月底,在百官工商所的牵头下,啤酒生产商、消费者坐在一起,进行了首轮协商。在协调会上,浙江英博石梁啤酒有限公司代表认为,国家对啤酒瓶“超期服役”只是建议,没有硬性规定。且爆炸是啤酒瓶在外力作用下所致,责任不在厂方。但本着对受伤者负责的态度,他们愿意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作适当补偿。最后,厂方代表提出补偿金额为8900多元。陈震林对此表示难以接受,双方不欢而散。
协调:一次性补偿16,800元
由于陈震林提出,除了正常的赔偿外,他想给妻子去评残。但根据有关部门规定,评残必须在3个月后才能进行。为此,这起纠纷就拖了下来。今年2月,由于陈秀珍恢复较快,评残的事被搁浅。
最近,厂方和消费者在百官工商所进行第二次协商。最终厂商同意一次性补偿给陈秀珍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累计16,800元。(编辑:v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