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浙工商企〔2008〕5号)的《关于认定“采芝斋”等97件企业商号为2007年度浙江省知名商号的通知》中,我公司商号“乌毡帽”名列其中。这是继“乌毡帽”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后,我公司获得的又一重大荣誉,是对我公司一直以来商号维权工作的认可,是对“乌毡帽”品牌建设工作的认可,更是对“乌毡帽”这一历史性品牌的褒奖和保护。
“乌毡帽”被认定为“浙江省知名商号”以后,根据《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在浙江省范围内,未经我公司同意或许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再获准注册“乌毡帽”字号,以保证“乌毡帽”作为企业商号的独享性。(编辑:v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