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酒类市场,维护酒类生产、经营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日前,我局组织商务执法人员开展了酒类流通管理集中宣传月和执法检查活动。
这次活动主要针对商务部下发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普及力度,增强酒类生产经营者的法制观念,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在这次活动中,重点检查了集贸市场、酒店、超市等重点经营场所,以落实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酒类随附单》的使用为契机,要求凡从事酒类生产、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自觉地使用《随附单》,真正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酒品进入市场。检查中发现,一些大的酒类经营、销售、批发单位,对这两项制度落实得较好,但一些餐饮、酒店和小商家还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市商务局执法检查人员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对未按规定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随付单制度的酒类经销商下达了《酒类流通管理宣传告知书》,限期改正。在执法检查中,市商务局执法检查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得到了广大酒类经销商的理解和支持。
目前我市酒类经营企业办理备案登记的比例还不到20%,市商务局今后将逐步建立我市酒类流通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我市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编辑:v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