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先生日前到常州市市中心某假日酒店入住。据了解,当时高先生于中午11点26分到酒店,告诉服务员需要居住一天。可到了下午1点22分,高先生突然要求退房,理由是房间太闷。结账时,服务员按客房全天价198元收取了费用。
高先生因此认为酒店收费太不合理,他说前后只住了两个钟头,酒店最多收他半天房费了不得了。
从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了解到,常州市宾馆酒店价格是放开的,并没有硬性规定,只要明码标价即可。而一些宾馆酒店又规定,中午11点30分或12点之前退房的算半天房价,而超过此时间退房的按全天房价算。
据酒店工作人员称,在高先生入住前,酒店服务员曾提醒过,请他看看房间是否满意,而高先生当时表示不需要。
消协有关工作人员认为,因当时双方口头约定订全天房,后来高先生中途退房,酒店按全天价格的收费并无过错。但因高先生入住的时间比较特别,入住又只有两个钟头,酒店是否一定要收取消费者全天费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此事。
据了解,高先生入住的酒店正按此行业规则操作,且酒店不提供钟点房服务。
(编辑:rookie)